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学校教学计划,现将2010年元旦及2009/2010学年寒假安排如下:
一、2010年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1月2日、3日为公休日,照常公休。
二、2009/2010学年寒假安排:
1、学生:1月11日至2月28日休假。2月28日报到,3月1日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13日至2月24日休假,25日上班。
3、总务处各中心及产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自行安排休假。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本部门、单位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做好安全防范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请各单位于放假前将值班表报党政办、公安处、校医院各一份。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