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0文章来源:金沙集团wwW3354CC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转校科学技术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计划类别

本次申报的类别有“创新团队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一般项目”和“优秀人才”。

二、资助额度

科学技术一般研究项目单项资助额度平均为2万元。人文社科一般项目0.5-1.0万元、社科基地项目2-4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1-3万元以下。自筹项目资金要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经费。

三、申报条件

研究项目第一申报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编的教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要求

1.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及辽宁省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本次计划中的一个项目,并不得同时以第一申报人申报实验室、团队支持计划项目,但不影响人才支持计划。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3.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4.第一申报人有教育厅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5.一般项目计划只面向省市属高校。

6.各院系应当严格审查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并对本校教研人员报送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由于今年实行限项申报,请学院各位老师在1月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文本4份,电子版1份)连同填好的申报登记表电子版交至学院科研工作部,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为申请材料和说明,未尽事宜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3350142

金沙集团wwW3354CC科研工作部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