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产业处通知:
主要用于支持金沙集团wwW3354CC青年教师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及应用研究。(教学研究项目不资助)
1.具有较大实用价值,并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此类项目必须与厂矿企业联合申报。
2.有重要科学理论意义,符合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的项目,项目指南见附件。
已经申报2008年度校优秀青年科学研究基金的下列人员,按上述条件进行重新申报,申请人员和经费见下表。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并负责项目的初评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如果申请的项目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则取消申报资格。
2.资助范围须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进行申报,否则不予资助;
3.资助经费须按照通知中的数额进行填报,经费不足部分可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