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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充分发挥素质拓展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主要突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与其他六个模块,呈现全员性、全程性、导向性、自主性、系统性五项特征,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注重在课内与课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学习与实践三个方面的结合。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均在实施范围之内。《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是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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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指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相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利用素质拓展学分的形式,将学生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评价体系中的系统工作方式。
金沙集团wwW3354CC素质拓展学分包括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学分、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和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五部分,共19个必修学分,学生主要通过大学生学业生涯与素质拓展导论课、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艺术活动等获得。按照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相应类别学分,一般不得延后。
素质拓展学分的评定包括学分和成绩两部分,成绩给定一般按照五级分制。学生通过参加素质拓展活动获得相应的学分及成绩,未参加活动或未达到活动要求的学生不能获得学分及成绩。具体素质拓展学分体系见表1。
表1:素质拓展活动学分体系表
学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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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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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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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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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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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学业生涯规划与素质拓展导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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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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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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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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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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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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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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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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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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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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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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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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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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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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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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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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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艺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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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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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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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学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大学生学业生涯规划与素质拓展导论”必修课,一年级学生按要求参加学习,考核通过即获得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学分。
学生通过参加主题教育活动获得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每学期初由学校、院系及团支部分别设定必选和自选主题,内容主要针对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的切身需求。各团支部按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学生结合活动主题和内容总结自身学习心得体会,通过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上传报告及参加活动照片,由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审核及给定成绩。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2。
表2: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评分标准表
学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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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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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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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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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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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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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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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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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主动参与班级及团支部建设,积极参加主题思想教育活动,按规定上交相关活动材料,即可获得1学分,成绩为“合格”。各团支部结合学生主题思想教育活动报告内容,评选出优秀报告,上报院系团委审核,相应素质拓展成绩为“良好”和“中等”,所占比例分别不超过30%。学生在主题思想教育活动中表现优秀,且由院系推荐,获得校级先进个人称号,其个人素质拓展成绩可相应提升,即为“优秀”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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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基层团委和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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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主要活动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及报告,“雄鹰杯”等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以院系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研究和专业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课外科研训练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及成果展示活动等。具体学分体系见表3。
表3: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评分标准表
学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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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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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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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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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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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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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学术讲座、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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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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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听学术讲座、报告等次数满5次,可获得1学分,成绩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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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基层团委和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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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科技学术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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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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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每项活动可获得2学分,其中,获特等奖和一等奖,成绩为“优秀”;获二等奖和三等奖,成绩为“良好”;获优秀奖,成绩为“中等”;其他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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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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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课外科研训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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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及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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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具体活动形式包括:暑期“三下乡”、社会调研、社区援助、法律援助、支教助学、挂职锻炼、顶岗实习、勤工俭学、赛会服务及学校工作实践学期的实践活动等。学校要求低年级学生侧重于社会观察,高年级学生侧重于专业实践。学生要在活动结束后通过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上传实践活动报告及相关照片,由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审核及给定成绩。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4。
表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评分标准表
学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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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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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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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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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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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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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乡、社会调研、社区援助、支教助学、勤工俭学、赛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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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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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按要求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满20小时,上交活动报告和过程记录照片,即可获得2学分,成绩为“合格”。各团支部结合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效果及报告书内容,评选出优秀报告,上报院系团委审核,其相应素质拓展成绩为“良好”和“中等”,所占比例分别不超过30%。学生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由院系推荐获得校级先进个人称号,其个人素质拓展成绩相应提升为“优秀”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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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基层团委和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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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践学期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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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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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实践学期的成绩由合作教育单位评定成绩的50%与总结报告成绩的50%之和组成。其中,合作教育单位负责依据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做出书面评价,并评定成绩;院系根据学生提交的总结报告情况给定成绩,并报送教务处和校团委。院系团委负责组织学生通过素质拓展管理系上传报告及活动照片,并为学生认证学分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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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基层院系、基层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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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各类文体艺术活动获得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学校每学期要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类活动供学生参加,要发布经典书目供学生选择品读。具体活动形式包括:参加人文艺术类讲座、品读经典著作,参加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人文艺术竞赛和艺术赏析活动,参加体育竞技类比赛等。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5。
表5: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评分标准表
学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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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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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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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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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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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与身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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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文艺术类讲座、品读经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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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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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听人文类讲座或按学校提供书目品读人文经典著作,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提交读后感,可获得1学分,成绩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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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基层团委和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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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文艺、体育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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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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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各类文艺、体育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每项活动可获得2学分,其中,获特等奖和一等奖,成绩为“优秀”;获二等奖和三等奖,成绩为“良好”;获优秀奖,成绩为“中等”;其他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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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各种活动中获得集体荣誉时,如集体和个人在同一个活动中获奖,获奖个人只能取两者中分值最高的一个,不能累加;如个人在同一活动中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则只加一次最高分;同一件作品获得多项奖励时,只加一次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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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程序※
学校利用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情况进行网络化管理。各部门可在每学期初通过系统在网络上集中发布本学期活动信息,或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发布相应活动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级别、面向对象、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活动简介等内容。
金沙集团wwW3354CC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和评价过程中,对于集中举办的活动实行直接认证方式,由活动主办部门通过系统直接为学生认证成绩;对于学生自主参加或自主完成的活动,由学生利用个人系统账号直接上传活动报告及相应辅证材料,通过团支部管理员初审、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集中认证、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审核归档的方式进行认证。
学校在每学期第3-4周对学生上一学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情况进行集中认证。学生需将个人学期素质拓展成绩单与相应学分计算依据(活动记录、获奖证书等)报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由团支部初评后一并报送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要求评定和审查学生学分和成绩,并及时进行公示,使学生详细了解个人素质拓展学分及成绩获取情况。
学校在第七学期为应届毕业生统一打印《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由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认证,并颁发给学生个人,用以证明其在校期间所参加的素质拓展活动情况。在学生毕业前将素质拓展活动内容及相应的学分、成绩打印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单》上,加盖公章后,装入学生档案。
对于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突出荣誉及成果,可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上进行相关内容记载。如获得十佳大学生、科技学术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学术奖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批国家专利等。
对于学生在学校、院系两级团学组织中担任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担任学生社团理事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等职务,连续任职时间超过四个月,履职情况良好,可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上记载相应任职情况。对于学生通过参加技能培训及其他活动,获得资质认证,可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上记载相应内容。如通过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等。在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学生所申请的学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