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瓶应直立要存放在安全地方。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
2、气瓶应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
3、化学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室混放。
4、钢瓶使用结束,注意关闭钢瓶阀门,并检查钢瓶密封性。
5、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情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5、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6、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溜坡或横倒在地上滚动等。搬运时不可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
7、定期巡查气瓶存放间,及时排查问题;
8、对过期钢瓶或需要处置的钢瓶,必须找专业公司回收,严谨对钢瓶进行私自改装加工。
9、明确安全责任人,定期对使用气体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金沙集团wwW3354CC工程力学研究所
矿山环境与灾害力学重点实验室